功能主治: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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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蔗糖,乙醇,香精,山梨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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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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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802 |
国药准字Z22025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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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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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2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粒。6-12岁儿童每次1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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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氢溴酸右美沙芬或愈创木酚甘油醚过敏者禁用。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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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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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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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