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咳。用于热痰咳嗽,燥痰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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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蛇胆汁、川贝母。 |
大青叶、板蓝根、金银花、连翘、栀子、牡丹皮、黄苓、淡竹叶、地龙、重楼、柴胡、白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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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保利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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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378 |
国药准字Z20003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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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热痰咳嗽,燥痰咳嗽。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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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口服。五岁以下一次10ml,五至十岁-次20~30ml,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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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恶寒发热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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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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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热痰咳嗽,燥痰咳嗽。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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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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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