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咽炎,肺热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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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葶苈子,矮地茶,鱼腥草,荆芥,知母,前胡,板栗壳,浮海石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成份】 化学名:16β-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氯孕甾-1,4-二烯-3,20-二酮-17,21-二丙酸酯 分子式:C28H37ClO7 分子量:5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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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神农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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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457 |
国药准字H37022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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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咽炎,肺热咳嗽。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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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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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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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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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咽炎,肺热咳嗽。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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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炎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体质虚弱、糖尿病患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