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瘀滞所致带下病、月经不调,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小腹隐痛、腰骶酸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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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一点红、白花蛇舌草、地桃花、白背叶根、菥蓂、鸡血藤、桃金娘根。辅料为淀粉。 |
甲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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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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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194 |
国药准字H14020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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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瘀滞所致带下病、月经不调,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小腹隐痛、腰骶酸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用于治疗阴道毛滴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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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疗程,每疗程之间休息三天。 |
阴道给药,每日一次,于晚上临睡前清洗外阴后,将本品0.5g(1枚)放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用7~10天。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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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以及成分之一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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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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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瘀滞所致带下病、月经不调,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小腹隐痛、腰骶酸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用于治疗阴道毛滴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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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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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妇女经期、哺乳期慎用。月经过多者慎用。3.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 2.原有肝脏疾病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它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