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血,调经,止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后错,量多色淡,经期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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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川芎、白芍、艾叶、当归、甘草、阿胶。 |
当归、牡丹皮、赤芍、柴胡、桃仁、陈皮、香附、牛膝、益母草、延胡索、白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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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厂 |
海南博大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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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212 |
国药准字Z20025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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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血,调经,止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后错,量多色淡,经期延长。 |
疏肝活血,调经止痛。用于痛经、月经量少、后错属气滞血瘀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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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0毫升,每日2次。胎动胎漏者加倍。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重症加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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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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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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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血,调经,止血。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后错,量多色淡,经期延长。 |
疏肝活血,调经止痛。用于痛经、月经量少、后错属气滞血瘀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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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食生冷饮食。3.服本药时不宜和感冒药同时服用。4.月经量多,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向医师咨询。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6.有内科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4.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均不宜选用。 5.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