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气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月经后错,量少,经期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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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党参、川芎、益母草、香附(炒)、泽兰叶、大红炮。 |
猪蹄甲、地黄、赤芍、牡丹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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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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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156 |
国药准字Z1999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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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月经后错,量少,经期腹痛。 |
清热养阴,凉血活血。用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热伤阴挟瘀证,症见皮肤紫癜、齿衄、鼻衄、妇女月经过多,口渴、烦热、盗汗等。亦可用于肿瘤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中医属热毒伤阴血瘀证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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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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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孕妇忌用;2.服药期间忌辛辣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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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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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气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月经后错,量少,经期腹痛。 |
清热养阴,凉血活血。用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热伤阴挟瘀证,症见皮肤紫癜、齿衄、鼻衄、妇女月经过多,口渴、烦热、盗汗等。亦可用于肿瘤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中医属热毒伤阴血瘀证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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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轻度腹胀、呕吐,大便稀,一般不需停药,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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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忌食生冷食物。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服药期间应避孕,或月经来潮后服用。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虚寒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