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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暗疮丸

清热暗疮丸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吉林九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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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散瘀,用于暗疮(粉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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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暗疮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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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清热暗疮丸
清热暗疮丸
硝酸咪康唑溶液
硝酸咪康唑溶液
主要成分

金银花、大黄浸膏、穿心莲浸膏、牛黄、蒲公英浸膏、珍珠层粉、山豆根浸膏、甘草、栀子浸膏。辅料为滑石粉、蔗糖。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二甲亚砜、香精、乙醇。

生产企业

吉林九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乐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6333

国药准字H2006689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散瘀,用于暗疮(粉刺)。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甲沟炎,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4丸,一日三次,14天为一疗程。

外用,洗净患部,抹干,喷涂,一日2~3次。

副作用

孕妇慎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散瘀,用于暗疮(粉刺)。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甲沟炎,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

药理作用

硝酸咪康唑为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细菌也有一定疗效。

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2.忌食辛辣腥发食物。3.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大便溏稀者应停服。4.如有多个脓肿、囊肿、脓疱等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避免接触眼睛。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