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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倍氯米松樟脑乳膏(原名无极膏)

复方倍氯米松樟脑乳膏(原名无极膏)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具有消炎、镇痛、止痒、抗菌、局部麻醉作用用于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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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倍氯米松樟脑乳膏(原名无极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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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倍氯米松樟脑乳膏(原名无极膏)
复方倍氯米松樟脑乳膏(原名无极膏)
盐酸特比萘芬片
盐酸特比萘芬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克含薄荷脑0.35克、合成樟脑0.56克、水杨酸甲酯0.3克、冰片0.05克、麝香草酚0.025克、丙酸倍氯米松0.001克辅料为:二甲基亚砜、硬脂酸、单、双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十八醇、甘油、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纯化水

活性成分:盐酸特比奈芬片

生产企业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870010

国药准字H201841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具有消炎、镇痛、止痒、抗菌、局部麻醉作用用于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

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指甲真菌感染)。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例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口服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癬.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感染程度进行考虑,只有在认为需要口服治疗时方可应用本品。口服本品对阴道念珠菌病或花斑癣无效。

用法用量

外用,涂于患处及周围,一日2~3次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治疗疗程。每日宜在同一时间用水送服本品。空腹或餐后服用均可。如果患者忘记服药,应该在患者意识到此事后尽快服药。但是,鉴于特比萘芬的药代动力学性质,如果距离下次服药时间已少于4小时,则不应再服用遗忘的剂量。

副作用

1.皮肤损伤、糜烂或开放性伤口处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在临床试验中及上市期间观察到如下不良反应(详见表1),按MedDRA系统器官分类列出来自临床试验或上市后的药物不良反应(表1)。在每个系统器官分类中,根据发生率对不良反应进行排列,最常见的排在最前。在每个发生率组中,按严重性降序排列。此外,每个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分类定义如下(CIOMS 1I):(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禁忌

成分

具有消炎、镇痛、止痒、抗菌、局部麻醉作用用于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

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指甲真菌感染)。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例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口服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癬.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感染程度进行考虑,只有在认为需要口服治疗时方可应用本品。口服本品对阴道念珠菌病或花斑癣无效。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只限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严禁口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15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8.运动员慎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