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足癣,体癣,股癣,花班癣和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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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曲安奈德1.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益康唑。化学名称:1-[2,4-二氯-β(4-氯苄氧基)苯乙基]咪唑硝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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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原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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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180 |
国药准字H20163085(原国药准字H2202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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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足癣,体癣,股癣,花班癣和湿疹。 |
皮肤念珠菌病、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手癣、甲沟炎、皮肤念珠菌病、马拉色菌毛囊炎、头癣、须癣、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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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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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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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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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足癣,体癣,股癣,花班癣和湿疹。 |
皮肤念珠菌病、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手癣、甲沟炎、皮肤念珠菌病、马拉色菌毛囊炎、头癣、须癣、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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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倘若对治疗之患部面积较大或需要使用对封包法,均会增加激素全身吸收可能性,应密切注意。2.局部使用糖皮质激素对孕娠期间之绝对安全性尚无定论,故不宜滥用及大量或长期使用。3.本品不供眼科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用于面部。5.应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
1.本品仅作外用,避免接触眼睛。2.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则至少4周。3.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