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足癣,体癣,股癣,花班癣和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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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曲安奈德1.0毫克。 |
土槿皮、苯甲酸、水杨酸。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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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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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180 |
国药准字Z44023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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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足癣,体癣,股癣,花班癣和湿疹。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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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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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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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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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足癣,体癣,股癣,花班癣和湿疹。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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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倘若对治疗之患部面积较大或需要使用对封包法,均会增加激素全身吸收可能性,应密切注意。2.局部使用糖皮质激素对孕娠期间之绝对安全性尚无定论,故不宜滥用及大量或长期使用。3.本品不供眼科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用于面部。5.应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本品避免与铁器接触。 4.哺乳期妇女慎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本品不适用于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 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特应注意,不宜使药液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较长时间使用可使皮肤剥脱。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