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 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 3.尿布性皮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甲沟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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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曲安奈德1毫克,硝酸益康唑10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银。 分子式:AgNO3 分子量:16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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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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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180 |
国药准字H10960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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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 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 3.尿布性皮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甲沟炎。 |
本品主要用于防止烧伤创面的浅Ⅱ度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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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为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外用。均匀涂布于创面,厚0.2~0.4cm,一日1~2次,一次不超过5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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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2.已知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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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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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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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 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 3.尿布性皮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甲沟炎。 |
本品主要用于防止烧伤创面的浅Ⅱ度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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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消毒防腐药。具有杀菌、收敛和促进创面愈合的作用,作用强度与浓度和作用时间成正比。本品对淋病奈瑟菌特别敏感,对化脓性肺炎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变形杆菌、感冒杆菌及沙眼衣原体具有较强的抗菌活性。本品作用机制是银离子与蛋白质结合,抑制酶系统,破坏细胞核,使细菌蛋白质凝固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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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有对咪唑敏感的患者对硝酸益康唑也敏感的报告。12.外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引起皮肤变薄和萎缩,纹理异常、毛细血管扩张和紫癜,可增加皮肤二重感染或机会性感染的风险。13.本品仅限于皮肤使用,皮肤大量使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包括曲安奈德),可因大量吸收而产生全身作用。14.如意外吞食,对症治疗。若本品不慎进入眼睛,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症状不消失,请尽快就医。 |
1.本品不能涂于眼内。 2.换药前必须将创面上原有的药膏清除干净。 3..如刺激性强烈持久应停止应用。 4..长期应用可产生银沉着症。 5.本品腐蚀性较强,使用时勿与健康组织接触。 6.本品见光易析出金属银,故应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