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 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 3.尿布性皮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甲沟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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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曲安奈德1毫克,硝酸益康唑10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克含薄荷脑0.35克、合成樟脑0.56克、水杨酸甲酯0.3克、冰片0.05克、麝香草酚0.025克、丙酸倍氯米松0.001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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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金活利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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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180 |
国药准字H20073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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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 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 3.尿布性皮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甲沟炎。 |
具有消炎、镇痛、止痒、抗菌、局部麻醉等作用。用于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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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为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外用,涂与患处及周围。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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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2.已知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1.皮肤损伤、糜烂或开放性伤口处禁用。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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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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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 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 3.尿布性皮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甲沟炎。 |
具有消炎、镇痛、止痒、抗菌、局部麻醉等作用。用于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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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轻度红斑、丘疹和皮肤瘙痒等刺激症状,若出现这些情况,应即停用,必要时请教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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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有对咪唑敏感的患者对硝酸益康唑也敏感的报告。12.外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引起皮肤变薄和萎缩,纹理异常、毛细血管扩张和紫癜,可增加皮肤二重感染或机会性感染的风险。13.本品仅限于皮肤使用,皮肤大量使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包括曲安奈德),可因大量吸收而产生全身作用。14.如意外吞食,对症治疗。若本品不慎进入眼睛,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症状不消失,请尽快就医。 |
1.只限外用,避免与眼睛接触,严禁口服。2.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即停用。3.适用于无破损皮肤表面,忌用于皮肤损伤、糜烂或开放性伤口。4.必须妥为贮放,以免被儿童误取。5.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