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有抗炎、抗过敏、去角质层作用。主要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结节性痒疹、皮肤淀粉样变、疥疮结节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I:每毫升含醋酸曲安奈德1mg、水杨酸20mg、月桂氮?0.02ml、丙二醇0.45ml、乙醇(85%)适量。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202 |
国药准字H4402506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有抗炎、抗过敏、去角质层作用。主要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结节性痒疹、皮肤淀粉样变、疥疮结节等。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
用法用量 |
喷患处。一日2次,症状控制后每日或隔日1次。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
副作用 |
对醋酸曲安奈德、水杨酸有接触过敏者禁用。不能用于有渗出、糜烂、皲裂的创面。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儿童,如大面积用药或长期用药,会增加药物的全身吸收,故婴儿及儿童不宜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权衡利弊后使用。2、孕妇禁止长期、大面积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
成分 |
有抗炎、抗过敏、去角质层作用。主要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结节性痒疹、皮肤淀粉样变、疥疮结节等。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硝酸咪康唑与丙酸氯倍他索的复方制剂。硝酸咪康唑为咪唑类抗真菌药。具有抑菌作用,浓度高时也可具杀菌作用;可抑制真菌麦角固醇等固醇的生物合成;作用于真菌细胞膜,损伤真菌胞膜和改变其通透性,致胞内重要物质漏失;也可抑制真菌的甘油三酯和磷脂的生物合成:亦可抑制氧化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过氧化物在胞内过度积聚,导致真菌亚细胞结构变性或坏死;对白色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芽孢转变为具有侵袭性的菌丝,丙酸氯倍他索为高效外用皮质激素,具有毛细血管收缩作用和抗炎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因皮肤刺激而不能耐受时,或发生过敏反应时应停药。2.病变部位合并细菌和真菌感染时应合用足量有效的抗细菌和抗真菌药。3.避免与眼接触。4.在室温较低时可能有浊度产生,但对疗效无影响。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