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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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含丁酸氢化可的松10毫克。辅料为甘油、丙二醇、凡士林、十八醇、液状石蜡、平平加A-20、枸橼酸、枸橼酸钠、羟苯乙酯(防腐剂)、纯化水。 |
主要成份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化学名称:6α,11β,16α-2-氯-6,9-二氟-11,17,21-三羟基-16-甲基甾烷-1,4-二烯-3,20-二酮一水合物。 分子式:C22H27ClF2O5·H2O 分子量:46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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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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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06 |
国药准字H2015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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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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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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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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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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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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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无论患者的年龄,均应避免长期连续使用,密封性包扎应限于短期和小面积皮肤。如特殊需要大剂量使用本品,或应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期使用,应对患者进行定时的医疗检查。本品应慎用于面部或擦烂的部位(例如腋间部位),且只能短期使用。尚未见报道全身性不良反应,例如对于肾上腺皮质功能的抑制作用。然而根据医学基本理论,不排除这种危险性。在以下条件使用本品时,如:大面积的皮肤上使用密封包扎时(尤其是在儿科),如果用药皮肤发生了感染,应立即加以合适的抗菌药治疗。本品不能与眼结膜或粘膜接触。皮质类固醇能掩盖本品中某一成分引起的皮肤过敏反应。应告诫患者本药品只能使用于本人当前的皮肤病,不能给其他人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