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 2.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湿疹样皮炎。 3.甲沟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尿布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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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曲安奈德1毫克,硝酸益康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液状石蜡、白凡士林、三乙醇胺、甘油、卡松、氮酮、十二烷基硫酸钠、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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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泛德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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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582 |
国药准字H2005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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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 2.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湿疹样皮炎。 3.甲沟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尿布皮炎。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口服药物后,鼻和眼部症状及体征得以迅速缓解。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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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温疹时,疗程为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两茶匙(10毫升)。 2~12岁儿童: 体重>30公斤:每天一次,每次两茶匙(10毫升)。 体重≤30公斤:每天一次,每次一茶匙(5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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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2.已知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或特异体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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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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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2岁以下儿童用药请咨询医师。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轻中度受损时,对本药的代谢和排泄无明显的影响,所以老年患者用药量与成人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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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 2.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湿疹样皮炎。 3.甲沟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尿布皮炎。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口服药物后,鼻和眼部症状及体征得以迅速缓解。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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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学本品属长效三环类抗组胺药,竞争性地抑制组胺H1受体,抑制组胺所引起的过敏症状。本品无明显的抗胆碱和中枢抑制作用。毒理学动物试验未见明显致畸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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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2岁以下儿童用药请咨询医师; 2.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在做皮试前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