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 2.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湿疹样皮炎。 3.甲沟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尿布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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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曲安奈德1毫克,硝酸益康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液状石蜡、白凡士林、三乙醇胺、甘油、卡松、氮酮、十二烷基硫酸钠、纯化水。 |
主要成分为卤米松--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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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泛德制药有限公司 |
澳美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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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582 |
HC2015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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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 2.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湿疹样皮炎。 3.甲沟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尿布皮炎。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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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温疹时,疗程为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1-2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药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该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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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2.已知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2.细菌和病毒性皮肤病(如水痘、脓皮病、接种疫苗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真菌性皮肤病、梅毒性皮肤病变、皮肤结核病、玫瑰痤疮、口周皮炎、寻常痤疮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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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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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 2.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湿疹样皮炎。 3.甲沟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尿布皮炎。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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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无论患者的年龄,均应避免长期连续使用,密封性包扎应限于短期和小面积皮肤。如特殊需要大剂量使用本品,或应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期使用,应对患者进行定时的医疗检查。本品应慎面部或擦烂的部位(例如腋间部位),且只能短期使用。本品不能与眼结膜或粘膜接触。皮质类固醇能掩盖本品中某一成分引起的皮肤过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