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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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五倍子、诃子、北刘寄奴、苦参、桉叶。辅料为吐温-80、药用乙醇、防腐剂(苯甲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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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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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44 |
国药准字Z11020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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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解毒止痛,利湿消肿。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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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外用,喷涂患处,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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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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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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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解毒止痛,利湿消肿。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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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孕妇慎用。 3.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4.喷雾时禁止喷入眼内。 5.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重度、大面积烫伤应去医院就诊。 7.烧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创面的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8.轻度烧伤患者,用药一至二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创面有脓苔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