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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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黄连、欧菝葜根、白芝麻、菝葜。辅料为:冰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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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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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44 |
国药准字Z20093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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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清除碱性异常粘液质,燥湿,止痒。用于肌肤瘙痒,体癣,牛皮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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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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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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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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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清除碱性异常粘液质,燥湿,止痒。用于肌肤瘙痒,体癣,牛皮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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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忌酒及辛辣食物。 2.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 3.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