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硫黄、雄黄、藤黄(制)、麝香、珍珠等药味经加工制成的软膏剂。 |
|
生产企业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河南羚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44 |
国药准字Z2005332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解毒消肿,去腐生肌,止痛。用于中小面积II度烧伤、烫伤、残留疮面等。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将患处清疮,涂药适量,一般患面45cm涂药1g。 |
|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解毒消肿,去腐生肌,止痛。用于中小面积II度烧伤、烫伤、残留疮面等。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得内服。 2.连续用药时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本品有少量沉淀,不影响产品质量,用时摇匀。 4.部分病例在初涂该药时,有轻度刺激感,待形成药膜后刺激感减小至消失,且止痛作用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