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主要成分为每克含主要成份尿素0.1克。辅料为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防腐剂(羟苯乙酯)。 |
|
生产企业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44 |
国药准字H4202044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于手足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所引起的皲裂。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局部外用,涂于患处并轻轻揉搓,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1.局部有感染者禁用。2.孕妇、特别是妊娠3个月内的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于手足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所引起的皲裂。 |
|
药理作用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本品外用,勿口服。长期使用,或可造成色素沉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