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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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本品含主要成份酮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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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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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44 |
国药准字H19983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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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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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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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对酮康唑、咪唑类药物或亚硫酸盐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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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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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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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避免接触眼睛。2.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4.哮喘病人慎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口服酮康唑可引起肝功能损伤,外用酮康唑虽未发现,但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