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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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本品主要成份磺胺嘧啶银。辅料为凡士林、甘油、硬脂酸、天然十六十八烷醇、液体石蜡、氢氧化钾、单硬脂酸甘油酯、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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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原昆明圣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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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44 |
国药准字H20057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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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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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局部外用,直接涂于创面,约1.5毫米厚度。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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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对磺胺类药物及银盐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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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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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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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对磺胺类药物及银盐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贫血和核黄疸,故新生儿不宜使用。4.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5.用量不宜过大,以免增加吸收中毒。6.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血象和尿常规。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