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结晶磺胺。化学名:对氨基苯磺酰胺。分子式:C6H8O2N2S分子量:172.20 |
|
生产企业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安徽新世纪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44 |
国药准字H3402369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细菌性痢疾、肺炎、尿路感染、皮肤化脓感染、中耳炎、猩红热、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败血症、中耳炎、结膜炎、沙眼、疥疮、烧伤感染、眼炎、鼻窦炎、牙周炎、疖、痈、蜂窝织炎、化脓性腮腺炎、外伤感染、化脓性淋巴结炎、乳腺炎、产褥热、中耳炎、副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腹膜炎、淋病、脑膜炎、心内膜炎、痢疾、肠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件炎、盆腔炎、子宫内膜炎。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细菌性痢疾、肺炎、尿路感染、皮肤化脓感染、中耳炎、猩红热、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败血症、中耳炎、结膜炎、沙眼、疥疮、烧伤感染、眼炎、鼻窦炎、牙周炎、疖、痈、蜂窝织炎、化脓性腮腺炎、外伤感染、化脓性淋巴结炎、乳腺炎、产褥热、中耳炎、副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腹膜炎、淋病、脑膜炎、心内膜炎、痢疾、肠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件炎、盆腔炎、子宫内膜炎。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注意事项与磺胺类药全身应用相同。1.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血卟啉症、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也可过敏。3.应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4.治疗中须注意:(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肝、肾功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