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本品主要成份为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十一烯酸1.6%,水杨酸1.0%,薄荷脑0.5%,二乙醇胺0.4%,其余为溶剂异丙醇。 |
|
生产企业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44 |
国药准字H2006024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银屑病、脂溢性皮炎、头皮屑、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银屑病、脂溢性皮炎、头皮屑、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避免在生殖器部位、粘膜、眼睛和非病区皮肤使用。(2)远离火源,勿让儿童取服。(3)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和接触金属物质。(4)炎症和感染的皮损上勿使用。(5)勿与其他外用痤疮制剂或含有剥脱作用的药物合用。(6)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