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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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丙酸氯倍他索10毫克全反式维A酸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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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江苏知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苏知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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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44 |
国药准字H200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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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银屑病、脂溢性皮炎、异位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扁平苔藓、掌跖脓疱病、皮肤淀粉样变、结节性痒疹、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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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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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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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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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银屑病、脂溢性皮炎、异位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扁平苔藓、掌跖脓疱病、皮肤淀粉样变、结节性痒疹、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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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不宜长期使用,应与其它外用药物共同采用交替或顺序疗法以提高各类药物治疗的利/弊比率。迄今未有有关本品各成分致突变和致癌的评估报告。离远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