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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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三乙醇胺。 化学名称:2,2',2''-次氮基三乙醇 分子式:C6H15NO3 分子量:149.19 赋形剂:乙二醇单硬脂酸酯,硬脂酸,鲸蜡醇棕榈酸酯,固体石蜡,轻质液体石蜡,海藻酸钠与三乙醇胺,角鲨烷,丙二醇,鳄梨油,山梨酸钾,对羟基苯甲酸钾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丙酯钠,耶尔巴通香料,纯净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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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JANSSENCIL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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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44 |
H2012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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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皮肤干燥、瘙痒、皮炎、湿疹、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手足皲裂、冻疮、烧伤后皮肤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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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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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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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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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皮肤干燥、瘙痒、皮炎、湿疹、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手足皲裂、冻疮、烧伤后皮肤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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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若发生由烧伤引起的水疱,大面积烧伤或较深或面积较大的伤口,在敷用本品之前有必要咨询医生的意见。本品不能作为防晒霜使用。该药品不得用于健康皮肤的护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