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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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氮芥。 化学名称为:N-甲基-N-(2-氯乙基)-2-氯乙胺盐酸盐。 分子量:19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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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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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44 |
国药准字H41025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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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银屑病、白癜风、蕈样肉芽肿、副银屑病、斑秃、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扁平苔癣、肥厚性瘢痕、结节性痒疹、掌跖脓疱病、多形性红斑、硬化性苔癣、扁平疣、寻常疣、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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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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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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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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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银屑病、白癜风、蕈样肉芽肿、副银屑病、斑秃、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扁平苔癣、肥厚性瘢痕、结节性痒疹、掌跖脓疱病、多形性红斑、硬化性苔癣、扁平疣、寻常疣、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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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请勿将本品接触健康皮肤,以防止皮肤损伤。2.用药过程中患处变黑、变红属正常现象。3.每次用后密闭。如药液变黄色,即停止使用。4.置于小儿不能触及处。5.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6.请勿将本品接触到眼、口、外生殖器等部位,以防止皮肤损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