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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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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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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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44 |
国药准字Z20063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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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白癜风、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斑秃、掌跖脓疱病、异位性皮炎、扁平苔癣、红斑狼疮、脂溢性皮炎、角化病、玫瑰糠疹、单纯糠疹、慢性湿疹、白色糠疹、鱼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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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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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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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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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白癜风、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斑秃、掌跖脓疱病、异位性皮炎、扁平苔癣、红斑狼疮、脂溢性皮炎、角化病、玫瑰糠疹、单纯糠疹、慢性湿疹、白色糠疹、鱼鳞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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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2.尚无老年人,儿童的研究资料。3.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4.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5.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7.服用本品时,连续一个月后建议停药一周再继续服用。8.服用本品时,应谨慎合服用其它含补骨脂类成份的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