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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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人参、蜂王浆。辅料为硬脂酸、蜂蜡、尼泊金丙酯、肉豆蔻酸异丙酯、尼泊金甲酯、司盘、甘油、丙二醇、聚山梨酯、三乙醇胺、凡士林(白)、亚硫酸氢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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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海南回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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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44 |
国药准字Z20026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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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毛周角化症,鱼鳞癣, 手足皱裂,脂溢性皮炎, 寻常性痤疮(粉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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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涂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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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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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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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毛周角化症,鱼鳞癣, 手足皱裂,脂溢性皮炎, 寻常性痤疮(粉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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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瘙痒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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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有霉菌感染,或伴有足癣(脚气)者应在医师指导下配合其它药物治疗; 3.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4.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