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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光散

足光散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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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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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光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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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足光散
足光散
盐酸特比萘芬搽剂
盐酸特比萘芬搽剂
主要成分

水杨酸、苯甲酸、硼酸、苦参。辅料为滑石粉。

本品含盐酸特比萘芬。

生产企业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新疆希望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430

国药准字H200636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用法用量

外用,取药粉40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或取药粉20克加沸水500~750毫升,搅拌,溶解,放温,趁热浸泡患处20~30分钟,一日1次,连续三日为一疗程。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副作用

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儿童、孕妇禁用。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药理作用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用药一次,观察3日,无不良反应,可连续使用3次;如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仅供皮肤局部使用,避免接触眼睛和其它黏膜。 2.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3.本品不宜用于开放性伤口。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