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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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水杨酸、苯甲酸、硼酸、苦参。辅料为滑石粉。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丁香罗勒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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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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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30 |
国药准字H1093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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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
本品用于治疗疥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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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药粉40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或取药粉20克加沸水500~750毫升,搅拌,溶解,放温,趁热浸泡患处20~30分钟,一日1次,连续三日为一疗程。 |
每次用药前修剪指甲,温水洗澡后,用乳膏自颈部以下擦遍全身及四肢,早晚各一次,连用2天。停用2天,自第5天起,再重复上述治疗2天,并消毒衣服及被褥。未愈者可再重复上述治疗或向医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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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儿童、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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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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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
本品用于治疗疥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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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罗勒属植物丁香的挥发油。具有杀灭疥虫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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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用药一次,观察3日,无不良反应,可连续使用3次;如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