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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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水杨酸、苯甲酸、硼酸、苦参。辅料为滑石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十八醇、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甘油、尼泊金、二甲基亚砜、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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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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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30 |
国药准字H20051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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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
皮炎、湿疹、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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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药粉40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或取药粉20克加沸水500~750毫升,搅拌,溶解,放温,趁热浸泡患处20~30分钟,一日1次,连续三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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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儿童、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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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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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
皮炎、湿疹、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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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用药一次,观察3日,无不良反应,可连续使用3次;如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