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萘替芬10毫克,辅料为十八醇、平平加、单硬脂酸甘油脂、白凡士林、丙二醇、纯化水。 |
本品成分为醋酸曲安奈德。 |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72 |
国药准字H1302207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本品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
禁忌 |
|
|
|
成分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本品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3.不宜用于眼部及黏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 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