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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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萘替芬10毫克,辅料为十八醇、平平加、单硬脂酸甘油脂、白凡士林、丙二醇、纯化水。 |
重楼、干蟾皮、蜈蚣、地锦草等药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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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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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72 |
国药准字Z3202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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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毒蛇咬伤、毒虫咬伤、蜂蜇伤、蜈蚣咬伤、蚊虫叮咬、疖肿痈疽、丹毒、无名肿毒、跌打损伤、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痔疮、疥癣、湿疹、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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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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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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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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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毒蛇咬伤、毒虫咬伤、蜂蜇伤、蜈蚣咬伤、蚊虫叮咬、疖肿痈疽、丹毒、无名肿毒、跌打损伤、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痔疮、疥癣、湿疹、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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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3.不宜用于眼部及黏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忌用。脾胃虚寒者慎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本品不可过服久服。如用药后出现皮肤过敏反应需及时停止。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