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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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萘替芬10毫克,辅料为十八醇、平平加、单硬脂酸甘油脂、白凡士林、丙二醇、纯化水。 |
人参、蜂王浆。辅料为硬脂酸、蜂蜡、尼泊金丙酯、肉豆蔻酸异丙酯、尼泊金甲酯、司盘、甘油、丙二醇、聚山梨酯、三乙醇胺、凡士林(白)、亚硫酸氢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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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回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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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72 |
国药准字Z20026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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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毛周角化症,鱼鳞癣, 手足皱裂,脂溢性皮炎, 寻常性痤疮(粉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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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涂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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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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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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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毛周角化症,鱼鳞癣, 手足皱裂,脂溢性皮炎, 寻常性痤疮(粉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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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瘙痒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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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3.不宜用于眼部及黏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有霉菌感染,或伴有足癣(脚气)者应在医师指导下配合其它药物治疗; 3.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4.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