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萘替芬10毫克,辅料为十八醇、平平加、单硬脂酸甘油脂、白凡士林、丙二醇、纯化水。 |
阿昔洛韦,其化学名称为9—(2—经乙氧基)鸟嘌呤。 |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华润三九(南昌)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72 |
国药准字H2009037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本品适用于免疫受损患者无致命危险的带状疱疹、单纯性疱疹病毒皮肤粘膜感染及早期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用本品涂擦患处,并覆盖,每次用量适中,每3小时1次,每日6次,连用7天。涂擦本品时,应注意防护用指套或橡皮手套涂擦,以免感染身体其他部位或感染他人。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本品适用于免疫受损患者无致命危险的带状疱疹、单纯性疱疹病毒皮肤粘膜感染及早期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 |
|
药理作用 |
局部可能有轻度烧灼感、刺痛、皮疹、瘙痒等。 |
||
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3.不宜用于眼部及黏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仅限用于皮肤涂擦、不能用于点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