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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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盐酸萘替芬10毫克,辅料为十八醇、平平加、单硬脂酸甘油脂、白凡士林、丙二醇、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泛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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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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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72 |
国药准字H19991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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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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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口服,成人一次0.25g(2粒),每日3次,联用7天。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剂量如下: 肌酐清除率60ml/min,剂量:成人一次0.25g,每8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40~59ml/min,剂量:成人一次0.25g,每12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20~39ml/min,剂量:成人一次0.25g,每24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20ml/min,剂量:成人一次0.125g,每48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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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及喷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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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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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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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是头痛和恶心,此外尚可见下列反应: 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 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颤等 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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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3.不宜用于眼部及黏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与用量。 3.当本品与丙磺舒或其他由肾小管主动排泄的药物合用时,可能导致血浆中阿昔洛韦浓度的升高。 4.本品与其它由醛类氧化酶催化代谢的药物可能发生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