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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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独一味。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辅料为:右旋糖酐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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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兰州和盛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天医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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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336 |
国药准字H20053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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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 |
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肝硬化,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恶性肿瘤前期,化疗,红斑狼疮,风湿性疾病,类风湿性疾病,强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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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g,一日3次。七天为一疗程;或必要时服。 |
1.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2ml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 2.静脉滴注。 (1)一次20~8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 (2)常用肌内注射,剂量视儿童年龄﹑体重和病情而定。 (3)如对胸腺发育不全症患儿,每天1mg/kg,症状改善后,改维持量为每周1mg/kg,可长期应用作替代性治疗。 (4)治疗8个月至12岁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隔日1次,每次5mg,1个月后改为1周2次,每次5mg。 (5)治疗期间如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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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1.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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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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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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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 |
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肝硬化,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恶性肿瘤前期,化疗,红斑狼疮,风湿性疾病,类风湿性疾病,强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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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胃(脘)不适、腹痛、腹胀、腹泻、恶心、呕吐、口干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病例报告。 2.全身性反应:疼痛、水肿、乏力、潮红、过敏反应等。3.皮肤:皮疹、瘙痒等。 3.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 4.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等。 5.其他:有鼻衄、黑便、紫癜病例报告。 |
药效学:本品为免疫调节药。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能促使T-淋巴细胞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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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及用法用量使用。 2.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不建议儿童使用。 3.用药后一旦出现潮红、皮疹、瘙痒、心悸、胸闷、憋气、血压下降等可能与严重不良反应有关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2.本品溶解后,如出现浑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止使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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