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体股癣、手足癣等,亦用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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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薄荷脑35毫克、合成樟脑56毫克、水杨酸甲酯30毫克、冰片5毫克、麝香草酚2毫克、丙酸倍氯米松0.1毫克。辅料为:二甲基亚砜、硬脂酸、单、双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十八醇、甘油、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纯化水。 |
大黄、木芙蓉叶、重楼、海藻、白芷、白及、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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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长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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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334 |
国药准字B20020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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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股癣、手足癣等,亦用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等。 |
清热解毒,散结止痒。用于热毒蕴结,血脉瘀滞所引起的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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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2~3次。 |
外用。用棉球蘸取药液涂于患处,每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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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皮肤损伤、糜烂或开放性伤口处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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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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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体股癣、手足癣等,亦用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等。 |
清热解毒,散结止痒。用于热毒蕴结,血脉瘀滞所引起的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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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只限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严禁口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15岁以下儿童使用该药品请咨询医师。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在使用该药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切勿入口。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5.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为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药品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 8.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用药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