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体股癣、手足癣等,亦用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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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薄荷脑35毫克、合成樟脑56毫克、水杨酸甲酯30毫克、冰片5毫克、麝香草酚2毫克、丙酸倍氯米松0.1毫克。辅料为:二甲基亚砜、硬脂酸、单、双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十八醇、甘油、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化学名称:8-甲氧基呋喃香豆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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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
LABORATOIRESOPODEXINDUSTR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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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334 |
H20181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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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股癣、手足癣等,亦用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等。 |
白癜风、银屑病、副银屑病、掌跖脓疱病、泛发性脓疱性银屑病、泛发性神经性皮炎、湿疹、药疹、扁平苔癣、结节性痒疹、皮肤淀粉样变、毛发红糠疹、结节性脂膜炎、疥疮结节、冻疮、鱼鳞病、斑秃、脂溢性皮炎、异位性皮炎、毛发扁平苔癣、毛囊角化病、进行性对称性红斑角化症、念珠菌病、跖疣、痤疮、脂溢性脱发、酒渣鼻、脂溢性湿疹、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口周皮炎、剥脱性皮炎、光线性肉芽肿、毛囊炎、硬化萎缩性苔癣、盘状红斑狼疮、日光性角化病、增殖性皮炎、银屑病性甲损害、光线性痒疹、光线性扁平苔癣、光线性类网织细胞增生症、光线性类网织细胞增生症、光线性类网织细胞增生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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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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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皮肤损伤、糜烂或开放性伤口处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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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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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体股癣、手足癣等,亦用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等。 |
白癜风、银屑病、副银屑病、掌跖脓疱病、泛发性脓疱性银屑病、泛发性神经性皮炎、湿疹、药疹、扁平苔癣、结节性痒疹、皮肤淀粉样变、毛发红糠疹、结节性脂膜炎、疥疮结节、冻疮、鱼鳞病、斑秃、脂溢性皮炎、异位性皮炎、毛发扁平苔癣、毛囊角化病、进行性对称性红斑角化症、念珠菌病、跖疣、痤疮、脂溢性脱发、酒渣鼻、脂溢性湿疹、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口周皮炎、剥脱性皮炎、光线性肉芽肿、毛囊炎、硬化萎缩性苔癣、盘状红斑狼疮、日光性角化病、增殖性皮炎、银屑病性甲损害、光线性痒疹、光线性扁平苔癣、光线性类网织细胞增生症、光线性类网织细胞增生症、光线性类网织细胞增生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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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只限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严禁口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15岁以下儿童使用该药品请咨询医师。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在使用该药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末、胡萝卜、芹菜等。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