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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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
三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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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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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202 |
国药准字Z15021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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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冠心病心绞痛、脑血栓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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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口服。一次2-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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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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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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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冠心病心绞痛、脑血栓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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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止血:明显促进血小板聚集作用,明显缩短凝血时间,对家兔动脉血管条有明显的收缩作用。 2.活血化瘀:促进大鼠静脉血栓溶解,加快小鼠耳廓微循环血流速度;三七黄酮能促进血液循环,而间接加快红细胞电泳率,降低血液粘稠度,增加冠脉流量,减少心肌耗氧量,降低胆固醇。 3.三七皂甙能提高大脑细胞对急性缺血的耐受性,对缺血脑组织中的神经细胞膜及微血管膜的稳定性有保护作用;三七皂甙还有促进蛋白质合成的作用,对肝、肾和血清蛋白质的合成都有促进作用; 4.三七中的Rg1、Rb1能促进记忆的获得、巩固和再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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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如出血较多或不止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