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3、鸟布性皮炎。4、念珠菌性口角炎。5、甲沟炎。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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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外用制剂,每支15克含醋酸曲安奈德16.5毫克,硝酸益康唑150毫克。 |
活性成分:盐酸特比奈芬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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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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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276 |
国药准字H20184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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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3、鸟布性皮炎。4、念珠菌性口角炎。5、甲沟炎。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指甲真菌感染)。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例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口服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癬.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感染程度进行考虑,只有在认为需要口服治疗时方可应用本品。口服本品对阴道念珠菌病或花斑癣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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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为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治疗疗程。每日宜在同一时间用水送服本品。空腹或餐后服用均可。如果患者忘记服药,应该在患者意识到此事后尽快服药。但是,鉴于特比萘芬的药代动力学性质,如果距离下次服药时间已少于4小时,则不应再服用遗忘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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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
本品在临床试验中及上市期间观察到如下不良反应(详见表1),按MedDRA系统器官分类列出来自临床试验或上市后的药物不良反应(表1)。在每个系统器官分类中,根据发生率对不良反应进行排列,最常见的排在最前。在每个发生率组中,按严重性降序排列。此外,每个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分类定义如下(CIOMS 1I):(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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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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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3、鸟布性皮炎。4、念珠菌性口角炎。5、甲沟炎。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指甲真菌感染)。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例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口服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癬.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感染程度进行考虑,只有在认为需要口服治疗时方可应用本品。口服本品对阴道念珠菌病或花斑癣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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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避免在细嫩皮肤及面部过长时间使用,疗程应限于3-4周内,以防止皮质激素类药物对皮肤地损伤。3.用药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醋酸曲安奈德益康唑乳膏不推荐小儿面部使用。5.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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