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3、鸟布性皮炎。4、念珠菌性口角炎。5、甲沟炎。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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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外用制剂,每支15克含醋酸曲安奈德16.5毫克,硝酸益康唑150毫克。 |
主要成份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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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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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276 |
注册证号HC2018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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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3、鸟布性皮炎。4、念珠菌性口角炎。5、甲沟炎。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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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为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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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
偶发: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毛囊炎、痤疮或脓疱,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长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可能发生萎缩纹、萎缩性变化、出血、口周皮炎或玫瑰痤疮样皮炎、毛细血管扩张、紫癜、或激素性痤疮。当大面积外用或使用密封性包扎(尤其用于新生儿或幼儿)时,皮质类固醇进入血液循环能产生全身性作用(特别是肾上腺功能暂时性抑制),在停用本品后,这些作用消失,但是突然停药,可继发急性肾上腺功能不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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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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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进行了皮质类固醇安全性评价,也专门用卤米松进行了动物试验,实验已证明可能有潜在致畸性,或对胚胎及/或幼胎产生其它不良作用。然而,迄今尚未有孕妇使用本品对孕妇不良反应的报道。孕妇使用本品,必须郑重权衡利弊,应有明确的治疗指征。而且,不应大剂量使用,不应用于大面积皮肤(特别不应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时间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质及/或其代谢产物是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儿童用药:对于幼儿及儿童,避免长期连续治疗,以免肾上腺轴抑制的发生。连续性治疗不应超过两个星期;2岁以下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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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3、鸟布性皮炎。4、念珠菌性口角炎。5、甲沟炎。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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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卤米松是一个强效含卤基的外用糖皮质类固醇药物,具有良好的抗炎、抗表皮增生、抗过敏、收缩血管及止痒等作用。通过与甾体受体结合,可改变与病因相应的蛋白质的合成;或作用于炎症细胞及溶酶体,调节炎症反应。 本品无致癌作用。小鼠口服急性毒性LD50为1500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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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避免在细嫩皮肤及面部过长时间使用,疗程应限于3-4周内,以防止皮质激素类药物对皮肤地损伤。3.用药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醋酸曲安奈德益康唑乳膏不推荐小儿面部使用。5.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无论患者的年龄,均应避免长期连续使用,密封性包扎应限于短期和小面积皮肤。如特殊需要大剂量使用本品,或应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期使用,应对患者进行定时的医疗检查。本品应慎用于面部或擦烂的部位(例如腋间部位),且只能短期使用。尚未见报道全身系统性不良反应,例如对于肾上腺皮质功能的作用。然而根据医学基本理论,不排除这种危险性。在以下条件使用本品时,如:大面积的皮肤上使用密封包扎时(尤其是在儿科),如果用药皮肤发生了感染,应立即加以合适的抗菌药治疗。本品不能与眼结膜或粘膜接触。皮质类固醇能掩盖本品中某一成分引起的皮肤过敏反应。应告诫患者本药品只能使用于本人当前的皮肤病,不能给其他人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