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皮肤真菌、酵母菌、霉菌和其它皮肤真菌如糠秕孢子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以及微小棒状杆菌引起的感染。如:脚癣、手癣、体癣、股癣,花斑癣、表皮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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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10g/支含联苯苄唑0.1克,15g/支含联苯苄唑0.15克。 辅料为:苯甲醇、十六十八醇、鲸蜡醇十六酸酯、2-辛基十二烷醇、聚山梨酯60、纯化水、单硬脂酸脱水山梨醇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重组人干扰素α2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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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远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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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009 |
国药准字S1999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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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皮肤真菌、酵母菌、霉菌和其它皮肤真菌如糠秕孢子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以及微小棒状杆菌引起的感染。如:脚癣、手癣、体癣、股癣,花斑癣、表皮念珠菌病。 |
1.用于治疗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2.用于治疗某些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巢癌、基底细胞癌、表面膀胱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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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联苯苄唑乳膏每日使用一次,最好是在晚上休息前使用。在患处皮肤涂一薄层并摩擦促使其吸收。为达到持续的疗效,联苯苄唑乳膏必须按时使用且要达到足够的疗程。常规的疗程如下;(详见说明书)1厘米长的一条乳膏剂即足够用于手掌大的面积。 |
1.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2.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3.丁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4~5×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4.带状疱疹:肌内注射,1×106IU/日,连用6天,同时口服无环鸟苷。|5.尖锐湿疣:可单独应用,肌内注射,1~3×106IU/日,连用四周。也可与激光或电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体基底部注射,1×106IU/次。|6.毛细胞白血病:2~8×106IU/m2天,连用至少3个月。|7.慢性粒细胞白血病:3~5×106IU/m2/天,肌内注射。可与化疗药物羟基脲、Ara-c等合用。|8.多发性骨髓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5×106IU/m2p,肌内注射,3次/周,并与VMCP等化疗方案合用。|9.非何杰金氏淋巴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5×106IU/m2,肌内注射,3次/周,并与CHVP等化疗方案合用。|10.恶性黑色素瘤:6×106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11.肾细胞癌:6×106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12.喉乳头状瘤:3×106IU/m2,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每周3次(隔日1次)。|13.卡波氏肉瘤:50×106IU/m2/天,连续5天,每次静脉滴注30分钟。至少间隔9天再进行下一个5天的治疗期。|14.基底细胞癌:5×106IU,瘤灶内注射,3次/周,3周。|15.卵巢癌:5~8×106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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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1.对重组人干扰素α2b或该制剂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2.患有严重心脏疾病者禁用。|3.严重的肝、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禁用。|4.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禁用。|5.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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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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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皮肤真菌、酵母菌、霉菌和其它皮肤真菌如糠秕孢子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以及微小棒状杆菌引起的感染。如:脚癣、手癣、体癣、股癣,花斑癣、表皮念珠菌病。 |
1.用于治疗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2.用于治疗某些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巢癌、基底细胞癌、表面膀胱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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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使用本品常见有发烧、头痛、寒战、乏力、肌痛、关节痛等症状,常出现在用药的第一周,不良反应多在注射48小时后消失,如遇严重不良反应,须修改治疗方案或停止用药,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2.少数病人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血象异常,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3.偶见有厌食、恶心、腹泻、呕吐、脱发、血压升高或降低、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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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本品冻干制剂为白色疏松体,溶解后为无色透明液体,如遇有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则不得使用。包装瓶有损坏、过期失效不能使用。|2.以注射用水溶解时应沿瓶壁注入,以免产生气泡,溶解后宜于当日用完,不得放置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