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由真菌与酵母菌引起的指(趾)间癣与腹股沟癣、尿布疹一般与霜剂联合交替用药。此外,撒于鞋袜也可预防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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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滑石粉、微粉硅胶、氧化锌。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氯倍他索。其化学名称为:16β-甲基-11β-羟基-17-(1丙酸氯倍他索乳膏-氧代丙基)-9-氟-21-氯-孕甾-1,4-二烯-3,20-二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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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新陇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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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213 |
国药准字H3402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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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由真菌与酵母菌引起的指(趾)间癣与腹股沟癣、尿布疹一般与霜剂联合交替用药。此外,撒于鞋袜也可预防足癣。 |
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症、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癣、脂溢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玫瑰糠疹、盘状红斑狼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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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撒适量药粉于患处。一日2次。若与霜剂联合用药,一日分别用散剂和霜剂各1次。撒于鞋袜做预防用时,一日1次。根据感染部位及对药物的敏感性,疗程可为2~6周。在所有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一周,以防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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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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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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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由真菌与酵母菌引起的指(趾)间癣与腹股沟癣、尿布疹一般与霜剂联合交替用药。此外,撒于鞋袜也可预防足癣。 |
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皮肤瘙痒症、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癣、脂溢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玫瑰糠疹、盘状红斑狼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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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出现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10.应注意卫生,控制感染及重复感染因素。11.本品含有滑石粉,其良好的吸湿性有助于保持干爽,但要避免吸入本品以防止气管刺激。特别是用于婴儿和儿童治疗时,小心使用本品以防止儿童吸入。12.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如意外大量吸入本品,可能引起气管堵塞。使用支持疗法和供氧的方法治疗呼吸暂停。如果呼吸抑制,应考虑气管插管,去除堵塞的物质,以及辅助呼吸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不可用于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