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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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为联苯苄唑1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益康唑。化学名称:1-[2,4-二氯-β(4-氯苄氧基)苯乙基]咪唑硝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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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原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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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373 |
国药准字H20163085(原国药准字H2202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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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
皮肤念珠菌病、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手癣、甲沟炎、皮肤念珠菌病、马拉色菌毛囊炎、头癣、须癣、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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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清水清洗患处后,取本品适量涂敷患处。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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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咪唑类药物过敏或对本剂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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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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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 |
皮肤念珠菌病、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手癣、甲沟炎、皮肤念珠菌病、马拉色菌毛囊炎、头癣、须癣、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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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作外用,避免接触眼睛。2.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则至少4周。3.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