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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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硝酸益康唑10mg,辅料为:聚乙二醇4000、羟丙甲纤维素、丙二醇、乙醇、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是鬼臼毒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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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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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14  | 
                        
                             国药准字H20074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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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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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①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②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③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④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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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组份过敏者禁用。  |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2.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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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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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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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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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辅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部位发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分能损害健康皮肤。 4.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 5.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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