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用抗真菌药,可治疗浅表真菌感染。特别是对体癣,股癣,手、足癣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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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复方苯甲酸酊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主要成份苯甲酸100毫克、水杨酸80毫克、碘6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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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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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056 |
国药准字H1097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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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用抗真菌药,可治疗浅表真菌感染。特别是对体癣,股癣,手、足癣效果较好。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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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搽患处。皮癣消褪,痒感消失后,仍应继续用药三天,避免复发。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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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严重炎症反应的体癣、股癣及碘过敏者禁用。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综合征(RA-APL综合征),表现为白细胞增多,一些病人因缺氧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导致死亡。6.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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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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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致畸性,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口服本品期间及服药前三个月及服药后一年内应严格避孕,育龄妇女服药前、停药后应做妊免实验。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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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用抗真菌药,可治疗浅表真菌感染。特别是对体癣,股癣,手、足癣效果较好。 |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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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处。2、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3、用药后应立即洗手。4、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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