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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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主要成份酮康唑。 |
甲磺酸培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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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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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244 |
国药准字H1098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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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毛囊炎、疖、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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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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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酮康唑、咪唑类药物或亚硫酸盐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少数患者可有局部刺激反应,如微红等。个别患者可能有局部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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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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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毛囊炎、疖、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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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4.哮喘病人慎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口服酮康唑可引起肝功能损伤,外用酮康唑虽未发现,但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应慎用。 |
1.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使用本品者不宜受阳光或紫外线的照射。3.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