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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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主要成份酮康唑。 |
冰片、紫草、当归、白芷、龙血竭、虫白蜡、麻油、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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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邵阳华仁堂药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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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244 |
国药准字Z2002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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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清热止痛,解毒消肿,生肌。用于轻度小面积水火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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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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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酮康唑、咪唑类药物或亚硫酸盐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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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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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清热止痛,解毒消肿,生肌。用于轻度小面积水火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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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轻度红斑、瘙痒、刺激性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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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4.哮喘病人慎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口服酮康唑可引起肝功能损伤,外用酮康唑虽未发现,但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应慎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孕妇慎用。4.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6.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